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青大研院字〔2021〕37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全面综合考察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工作能力,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青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化工学院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赵启文
成 员:陈慧媛 赵宙兴 朱东海 徐本花 刘鑫(校外)
秘 书:张鸿鑫
二、考核对象
2019级硕士研究生。
三、考核时间、形式
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上午9:00开始)
形式:采取线上腾讯会议形式进行,会议号与密码另行通知。
四、考核程序
1.每名研究生通过PPT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论文选题、查阅文献、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同时展示实证材料如查阅文献资料目录或文献卡片资料、获奖证明、论文出版物、学位论文科研记录本等,时间15分钟。
2.考核小组审核研究生书面报告,检查学位论文科研记录本,向被考核研究生提问,指出被考核人在德、智、体,特别在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做出考核评议,每位学生评议时间为20分钟。
3.考核小组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参照《青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对每个研究生做出相应的评分和评议结论。
4.研究生根据专家现场意见修改《青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一式两份于2021年11月19日前报送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五、考核要求
1.各位导师按照《青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督促学生认真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5%。
3.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要准备实证材料,如查阅文献资料目录或文献卡片资料、获奖证明、论文出版物、《学位论文科研记录本》,提交考核小组现场检查。
4.凡综合评定成绩合格的研究生,可以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继续进行论文的研究和撰写阶段,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5.凡综合评定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应申请第二次中期检查,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方能重新中期检查,重新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修改和中期检查工作,逾期仍未中期检查者,将安排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并相应地推迟毕业时间。两次中期检查未通过者,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处理,报学校批准,终止其学习。
六、材料领取与报送
1.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相关材料、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群文件或研究生院主页培养管理栏下载。
2.中期考核内容应首先获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中期考核报告会的前一周送交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审阅后方可参加。中期考核评审通过后,将书面报告终稿经导师、考核小组组长以及学院审核签字后,统一存档。导师和研究生本人自留底稿。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青大研院字〔2021〕3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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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