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2017-05-25
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研究生院的要求,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补考定于3月23日至3月2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公共基础课
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班级 |
专业 |
补考学生名单 |
补考科目 |
补考时间 |
补考地点 |
监考人员 |
化工2016 |
应用化学 |
邹帅 |
自然辩证法 |
2017年3月26日8:30-10:30 |
化院(睿智楼)201 |
校研究生院 |
2、专业课
由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班级 |
专业 |
补考学生名单 |
补考科目 |
补考时间 |
补考地点 |
监考人员 |
化工2016 |
应用化学 |
邹帅 |
高等化学反应工程 |
2017年3月23日14:00-16:00 |
化院二楼会议室 |
赵启文 |
3、工作要求
(1)考试期间,研究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学生证,以备监考老师查验,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禁止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2)任课教师要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送《研究生成绩报告单》一式三份至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