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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2017-05-25

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研究生院的要求,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补考定于3月23日至3月2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公共基础课

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班级

专业

补考学生名单

补考科目

补考时间

补考地点

监考人员

化工2016

应用化学

邹帅

自然辩证法

2017年3月268:30-10:30

化院(睿智楼)201

校研究生院

2、专业课

由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班级

专业

补考学生名单

补考科目

补考时间

补考地点

监考人员

化工2016

应用化学

邹帅

高等化学反应工程

2017年3月2314:00-16:00

化院二楼会议室

赵启文

3、工作要求

(1)考试期间,研究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学生证,以备监考老师查验,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禁止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2)任课教师要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送《研究生成绩报告单》一式三份至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