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 工 学 院 工 作 例 会 会 议 纪 要
化 工 学 院 工 作 例 会
会 议 纪 要
2015年12月14日下午,学院召开工作例会,各位领导就前两周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后两周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会议由杨汉宁书记主持,副院长黄梓平、张宏、王晓,办公室主任杨庆林、教管部主任石锐明、学管部主任胡海青、实验中心主任邢英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11月30日——12月11日)前两周工作完成情况
1.教学工作: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下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完成“卓越工程师”计划年度绩效总结报告;完成各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上报工作;召开学术委员会梳理各专业工程教育认证自评中的突出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召开考研动员会;完成专业负责人遴选聘任工作;完成课程建设申报工作;开展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工作,征求企业对相关培养方案的意见,洽谈联合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签订实习基地建设等四个协议;完成化工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用办法的起草工作;进行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进行新生学生证及火车票优惠卡的办理工作;进行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完成招生计划的论证上报工作。
2.学生工作:组织化工学院“阳光体育”冬季越野“酷跑”比赛活动;参加学校纪念“12.9”歌咏比赛活动;开展学生考试诚信教育活动;检查学生宿舍,进行校外住宿、违章使用酒精炉、乱拉电线、酗酒等查处工作;完成化工学院第二十二期学生党课教育心得体会收集考核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学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组织“圆梦节”系列活动—化学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圆梦节”系列活动—“绽放青春、活力舞台”舞动青春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全省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组织学生完成学校图书馆搬迁工作;完成学生宿舍楼氛围营造一期工程;进行毕业生就业思想教育及用人单位招聘工作;进行评选、申报特殊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上报“在校学生伙食补助”材料。
3.实验室工作:完成新进仪器设备的验收、登记工作;完成实验大楼搬迁方案的修订工作;完成氯化钾工艺实验室验收工作;进行下学期化学药品低值易耗品的统计工作;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活动;完成报废药品的登记、注册、包装工作。
4.研究生工作:完成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工作;协助研究生院完成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报名工作。
5.科研工作:组织完成2016年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完成2015年国际合作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核对和提交国家基金申报项目补助工作;完成盐湖基金项目计划提交工作。
6.学院工作:继续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岗位职责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师生利益工作;进行大学生互联网创业虚拟孵化器建设工作;进行新增办公设施的采购工作;完成党内报表统计工作;组织进行中心组学习;制定2015年化工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下发征求意见表;进行2016年工作要点修订工作;进一步安排布置“三基”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落实2015年经费执行情况;完成清华大学来院教师的工作安排;完成中、初级职称晋升人员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12月14日——12月25日)后两周工作安排
1.教学工作:继续做好在校本科生学籍信息核查工作;继续做好2015级新生学生证及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工作;继续做好各专业下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继续做好本学期提前考试课程的考务工作;继续做好成人学历教育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好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的教材征订工作;做好“卓越工程师”计划年度绩效总结汇报工作;做好专业规范评估自评工作;做好四、六级英语考试及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做好下学期课表核对工作。
2.学生工作:继续做好“杜绝作弊、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相关人员追缴青海籍往届毕业生还贷工作;继续做好学生宿舍检查,清理校外住宿、违章使用酒精炉、乱拉电线、酗酒等查处工作;做好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做好“阳光体育”活动总结工作;做好学生宿舍楼氛围营造一期工程验收工作;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学生评优材料归档工作。
3.实验室工作:继续做好“一省一校”项目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做好盐湖化工创新大楼搬迁准备工作;做好下学期化学药品低值易耗品招标采购工作;做好盐湖化工创新大楼家具到货的清点验收工作;做好盐湖化工创新大楼170万新增配套设施的计划工作;继续做好报废药品的清理工作。
4.研究生工作:做好2015-2016年教学任务书的下达工作。
5.科研工作:做好2016年省科技厅项目答辩组织工作。
6. 学院工作:做好年终总结考核的自查工作;继续做好《岗位职责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做好对口支援相关工作;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好“三基”建设考核工作;继续做好大学生互联网创业虚拟孵化器建设推进工作。
(院办公室供稿)